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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在租房

2000-03-0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1996年,全国城市有320多万户人均居住面积不足4平方米,租房而居的高达1000多万户,另有45%的住房不成套。据北京、上海、广州三城市住房情况的调查分别有19.7%、25.6%和21.9%的家庭租房居住,租房是城市居民住房的第二大房源。

随着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许多城市居民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了住所,但租房家庭仍占有相当高的比例。最新调查显示:现在全国租房居住的家庭占全部城市居民家庭的比例仍达9.49%。

我国城市人口总数超过3.5亿,假设平均每户人口为5人;城市居民有7000万户。如果按照最新的调查比例9.49%测算,那么租房总户数则达到664万多户,人口超过3300万。

租赁的是什么房

在出租住房的总量中,公有住房的比例在80%以上。北京市公有住房出租的面积就达8300万平方米,占全市住房出租面积的94%。目前公私住房租金差额很大,公房个人转租现象比较普遍,统计表明,全国大中城市公房私租的总量超过4亿平方米。

私房是住房租赁的另一块,一部分居民将自己住房的富裕部分租给他人居住,即可以从中获得受益,又能减少维护等方面的费用。

第三块则是空置的商品房。1998年,我国共完成商品房竣工面积1.54亿平方米,但同时空置面积也在继续增加,接近8000万平方米,其中50%为近一两年新建的经济适用房。业内人士指出,要消化掉这些空置商品房,仅靠市场销售是不够的,扩大住房租赁是盘活存量的一条有效途径。

租赁带动房地产市场

按目前全国660多万户的租户需求,如每户租住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的住房,那么,全国的需求量则有2亿平方米,比1998年全年的商品房总竣工面积还要多,从这一点看,扩大租赁市场对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无疑大有好处。

早在1995年,建设部颁发的《城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》第27条中就明确规定: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,征得出租人的同意,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,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利益。”公房允许转租,但必须办理有关转租手续。然而由于利益、舆论及手续等种种原因,目前按照规定办的人极少,也就是说,住房租赁大部分处于隐形状态,规范住房租赁市场,是当务之急。

随着公房所有权的私有化,租赁市场也会日趋活跃,并相应带动房地产、商品房市场及旧房交易市场的发展。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指出:住房消费有多种形式,既有新购商品房,也有租赁住房,还有旧房交易。住房市场包括住房的销售市场、租赁市场和二手房的交易市场,流通是市场的活力所在。

市场有需求,是住房租赁存在的基础。目前,住房租赁市场的潜力是巨大的,住房租赁市场“火”起来是迟早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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